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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办事服务工作方式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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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为配合国家和医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受试者与GCP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机构”)调整办事服务工作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原则上非必须递交的文件暂不递交,待疫情结束后统一递交。

2.谢绝所有申办方、CROSMO公司从业人员直接来“机构”现场办理业务,鼓励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咨询。对于确有必要来“机构”办理的业务,请事先经电话预约后,在指定时间来“机构”办理。来院人员需确认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并遵守医院疫情防范要求,配合做好登记,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3.“机构”和伦理的其他往来文件可通过邮件或快递形式递交(建议首选邮件形式)。递交信、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单只需提供PI或专业领导小组成员已经审阅同意的证明文件(微信、短信、邮件截屏等均可),不必获得亲笔签名。

4.新项目的立项及修正案审查可在CTMS系统(http://ethic.pumch.cn/)中完成提交。

5.审查意见或签收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以扫描件的形式反馈给申办方,原件可待疫情结束后统一领取。

6.合同审查合格可以盖章后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同意盖章”,申办方在纸版合同上先行盖章后快递至“机构”,“机构”盖章后再邮寄返回。

7.结题质控、归档、结算及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审核合格后,以邮件形式通知“同意盖章”,请申办方将需要盖章的文件快递至“机构”,“机构”盖章后邮寄返回。

8.在应急状态结束前,所有尚未启动的临床试验建议推迟启动,暂停项目准备会、启动会、现场监查稽查等工作。

9.伦理委员会的会议审查在疫情期间延期召开,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请以伦理秘书的邮件和电话通知为准。

10.疫情期间我们将根据相关防控措施及时调整并公布办事工作服务流程和要求,请大家保持关注。



附件:

1.疫情期间新项目立项及修正案审查流程和要求(V1.0)

2.疫情期间伦理文件递交流程和要求(V1.0)

3.疫情期间机构收发文件流程和要求(V1.0)

4.疫情期间机构盖章流程和要求(V3.0)

5.疫情期间药物管理流程和要求(V1.0)

6.疫情期间启动会、质控、CRC备案流程和要求(V2.0)

7.疫情期间归档流程和要求(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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