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完成公示督导检查。第三条强化患者费用制度化管理:(一)主动提供患者结算费用清单门诊及住院患者费用结算时应主动提供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清单[病种、(疾病)诊断相关分类(DiagnosisRe
2025.03.11
件的更新问题。11、价格公示的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12、收费和费用清单问题,统一由财务处负责解决。13、合并管理机构。撤消经管处,财务处下设物价科,奖金分配问题等由财务处负责。14
200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