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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
时间:2015.03.19 字体: 发布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恔

    1月13日下午4点半,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教学楼314会议室举行。张抒扬副院长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新任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铿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历时4小时,各位委员首先审议并修订了《北京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管理条例》;同时,综合各位委员的建议制定了《科研项目伦理审核细则及流程》,确立了从申请材料准备、材料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核到出具审核意见的规范流程;此外,会议共审核了10个科研项目,分别出具了相应审核意见并于会后反馈项目申请者。
    沈铿主任在讲话中首先对我院此前的医学伦理审查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加强科研伦理审查工作,推动医院科研工作更好的向前发展。随后,翟晓梅教授对新一届委员进行了伦理相关知识培训,介绍了医学伦理审查的起源,并提出了现代医学伦理审查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注意区分科研和医疗,完善伦理审查流程,审查结果的确定应经过交锋讨论,不宜采取不记名投票,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等。
    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由医院科研委员会审议并经医院批准成立。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会议旨在进一步促进我院临床科研工作发展势头,争取做出高水平、引领性的临床研究,同时加强研究管理,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保护研究者。
    2007年1月,原卫生部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7号),规定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职责是:审查研究方案,维护和保护受试者的尊严和权益;确保研究不会将受试者暴露于不合理的危险之中;同时对已批准的研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受试者的投诉和不良事件。我院新一届伦理委员会将根据该办法进一步规范伦理审查流程,同时紧紧围绕新修订的《北京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管理条例》及《科研项目伦理审核细则及流程》开展工作,规范审核流程,确保将伦理审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护受试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