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协和医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协科研发〔2025〕43号)规定,对“口腔镇静下治疗辅助检测设备”科技成果的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成果名称:口腔镇静下治疗辅助检测设备
成果完成人:万阔,王欣欣,谢嫣,孟繁旭,张志媛,张洁,景泉,马林,陈曦,靖无迪,霍静怡,董海涛,王爽,裴丽坚,谭刚,王乐君子
二、拟交易价格:110万元及年度销售额8%
三、价格形成过程
经发明人同意,并与北京英韦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以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转让方式实施该科技成果转化。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人: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69155708
科研处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