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辐射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18〕24号)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核医学科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
验收内容为:1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6915687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