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院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外事交流活动与日俱增。为保证外宾接待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处(科)室在接待外宾时应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做好各项接待工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外宾接待经费的开支范围?
办法第九条规定:外宾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外宾接待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外宾接待中的日常伙食费如何规定?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执行下列日常伙食(含酒水、饮料)费用标准:
外宾级别 |
日常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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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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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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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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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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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部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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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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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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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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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宾接待中的宴请费如何规定?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如下:
参会人
员级别
宴请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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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副
部长级人员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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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局级
及以下人员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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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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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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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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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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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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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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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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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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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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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含赴地方访问时,由地方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外宾接待中的陪同人员及其经费如何规定?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我方参加宴请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安排。其他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各处(科)室在接待外宾时,请严格按照上述日常伙食费和宴请费标准执行,切勿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逾越“红线”。关于接待外宾的住宿费、交通费和赠礼费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我们将陆续在院报上进行刊登,敬请关注。
审计处 滕骥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