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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门诊特殊病患者就医须知
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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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一、门诊特殊病申请条件:

1.面向人群:连续参保满24个月的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含职工、居民、超转等)

2.我院门诊特殊病目录: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多发性硬化等14类特殊病。

3.门诊特殊病办理流程:由门诊医生开具电子特病申请单和特病诊断证明。患者携带北京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纸质版诊断证明书(自助机打印),到医保窗口办理特病备案。备案成功后立即生效,建议先备案再缴费,以便享受特病报销待遇

4.特殊病办理窗口:东单院区在门诊一层2号医保窗口,西单院区在1号楼门诊楼一层收费通柜窗口。

二、特殊病的报销政策: 

1.以门诊形式治疗,按照住院比例报销。

 

2.只在办理特殊病备案的医院享受特殊病待遇。依据京医保中心发【2022】57号文《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符合办理本市门诊特殊病备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从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A类、专科、中医、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2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若超出2家需要先在备案过的医院进行特殊病注销,第二天到计划就诊医院进行特殊病备案。

三、特殊病有效时限:无需每年办理,有效期至2099年。

四、特殊病收费窗口:门诊费用缴费东院在门诊一层特病窗口;西院在1号楼门诊楼一层通柜窗口,住院费用缴费请到住院处。只能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特病窗口”现场缴费能按特殊病待遇报销,其他途径缴费后果自负。

 

 北京协和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