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首都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促进卫生行业持续、协调发展,我市拟设立“首都卫生行业发展科研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市行业专项)。市行业专项将以加强应用研究、支持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开发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技术环境不断优化,临床和公共卫生领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推动全行业科技进步的目标。
根据市行业专项的设立宗旨,为做好2011-2012年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决定组织开展项目需求建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
(一)行业应用基础研究 主要包括北京地区常见、多发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的病因学、病原学、生物治疗学及转化医学研究等。
(二)行业重大公益性技术前期预研 主要包括卫生行业发展中关键技术与核心方法的前瞻性研究、重大疾病流行病学研究、传染性疾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运行机制与干预措施研究、国内外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进展追踪与循证医学研究等。
(三)行业实用适宜技术研究 主要包括疾病临床诊治实用适宜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关键科技问题的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学应急关键技术及公众防护对策研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传播技术研究等。
(四)地方行业重要技术和管理规范研究 主要包括北京地区卫生行业常用技术指南和规范研究等。
二、研究周期
根据研究需要,建议项目的研究周期为3年。
三、项目类型与经费
(一)联合攻关项目 指针对卫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通过多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特别是大型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合作,联合开展的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项目。要求每个项目必须至少包括3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合作单位。资助经费每项50-70万元。
(二)自主创新项目 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临床诊疗、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原始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每项20-40万元。
(三)普及推广项目 指针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特点和需求,开展的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用、适宜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等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每项10-20万元。
四、建议人的基本条件
1.建议人须为建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年龄在57周岁以下(以2011年12月31日为准)。
2.建议人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科学道德,且三年内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重大医疗安全事件。
3.建议人所申报的项目需求不得与各级、各类已立项的课题研究内容出现重复。
五、填报要求
1、网上填报与书面上报同步进行,按时报送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征集和书面征集同步进行的方式。请建议人登陆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系统(www.bjhbkj.com)的征集模块进行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9日,逾期网络将关闭,同时提交纸质版《建议书》(见附件),一式两份。
网络申报请点击“项目负责人申报系统”,请发邮件到科研处pumchkyc@126.com索要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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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量不限,择优支持,择优推荐
此次征集的项目数量不限,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即进入北京市卫生局科技项目备选库,作为2011年市行业专项申报指南的重要参考和予以资助立项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也将作为近2-3年内市卫生局向国家各部委、市科委推荐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