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协和医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协科研发〔2025〕43号)规定,“乳腺疾病红外热成像人工智能检测系统项目”科技成果的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已于2023年4月28日签订(合同编号FW-QYQT2023042801036)并完成了公示。根据项目履行的需要并经双方协议达成一致,现就“乳腺疾病红外热成像人工智能检测系统项目”成果转化协议内容调整并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成果名称:乳腺疾病红外热成像人工智能检测系统项目
成果完成人:王雪霏,孙强,张国超等
二、修改信息:
(一)中关村创研医学工程研究院(简称“中关村创研院”)指定将原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转让给北京中协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协智康”),并确认其为专利技术的受让方。北京协和医院及中协智康合议,原合同标的和对价以及其他条款均维持不变,仅就原合同中除中协智康已经支付至协和医院的600000元款项后的后续进程款支付进度调整如下:
1.产品取得 NMPA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后15日内,中协智康向协和医院支付900000元;
2.产品第一笔销售额产生后15日内,中协智康向协和医院支付900000元。
(二)北京协和医院与中协智康合议,增补如下内容:
1.在原合同下的中协智康收益对价中额外增加三年的销售收益,比例为每年销售额的3%;
2.上述销售收益的3%不从未来的销售收益中扣减前期支付过的进程款。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5年8月31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人: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69155708
科研处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