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协和医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协科研发〔2022〕258号)规定,对“自动化牙髓治疗仪设备及附属结构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9日进行公示(原链接:http://10.160.23.152/detail/36643.html),现因合同内容完善,进行转化信息修改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成果名称:自动化牙髓治疗仪设备及附属结构的知识产权
成果完成人:何新宇;赵继志;陈浩天
二、修改信息
样机归属:归北京协和医院所有,不涉及变更权利人。但不得用于对外销售、租赁或第三方逆向工程等商业化用途。
销售提成范围:北京透齿济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基于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开发而来的首代自动化牙髓治疗机器人(三类医疗器械)的设备销售收入。
转化后再转让:在北京协和医院收益期内:北京透齿济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进行专利权转让或许可的,需书面告知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透齿济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非控股子公司进行专利权转让或许可的,需要书面告知北京协和医院,并得到北京协和医院书面同意,并调整销售额为北京透齿济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由北京透齿济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及北京透齿济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非控股子公司,基于本合同涉及的四项专利开发而来的首代自动化牙髓治疗机器人(三类医疗器械)的设备销售收入。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人: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69155708
科研处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