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规定,对“肺癌的抗原蛋白及其编码基因和治疗性肺癌疫苗的制备方法”、“免疫监测点阻断药物和肿瘤疫苗联合的制药用途”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奖励信息公示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信息:
专利名称:“肺癌的抗原蛋白及其编码基因和治疗性肺癌疫苗的制备方法”、“免疫监测点阻断药物和肿瘤疫苗联合的制药用途”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蔡炯
专利公开号:CN105906699A、CN106177947A
专利权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二、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转让单位:天年药业(哈尔滨)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10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2月15日
三、现金奖励信息:
转让金额:100万元
税:6.3392万
可支配金额:93.6608万
1、分配比例及金额:
单位:万元
转化总金额 |
93.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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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经费分配 |
支出科目 |
分配比例 |
金额 |
说明 |
1、管理费 |
20% |
18.73216 |
医院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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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奖励 |
60% |
56.19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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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基金 |
20% |
18.7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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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奖励:
(1)蔡炯作为主要研发者,在研发中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从构想—设计——生产——修改等,完成转化,发放转让成果奖励:43.2713万。
(2)李方、张力2人作为参与者,执行期间投入科研时数不低于1年,并协助加工研发管理等。因此申请转让成果奖励:0.9366万/人。
(3)郑连芳、杜延荣2人作为参与者,执行期间投入科研时数不低于0.5年,并协助加工研发管理等。因此申请转让成果奖励:0.4683万/人。
(4)党永红、曹文革、吕京桥、朱朝晖、邢海群、林岩松等6人作为参与者,执行期间投入科研时数不低于0.4年,并协助加工研发管理等。因此申请转让成果奖励:0.3764万/人
(5)任超、巴建涛、朱立、郑堃、程欣、程午樱、崔瑞雪、张颖、景红丽、王正华、潘青青、罗亚平、陈永辉、赵海燕、李丛心、郭宁、胡楠、赵志英、马艳茹、陈黎波、靳晓娜、石希敏、张迎强、田健、刘宇、牛娜、朱文佳、王瞳28人作为参与者,执行期间投入研时数不低于0.25年,并协助加工研发管理等。因此申请转让成果奖励:0.2810万/人。
四、公示期限等内容
公示期15日,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612672031
科研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