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引起的损伤
在临床放射治疗过程中,放射线对人体正常组织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造成一定的放射反应与损伤。
放疗引起正常组织的损伤有早期损伤和晚期损伤两种。患者发生损伤与照射的部位有关。早期损伤发生在照射期间或照射后数天之内。这些损伤一般可以修复,不会引起严重后遗症。常见的早期损伤是皮肤、粘膜反应。
晚期损伤多发生在放疗后 3 个月至数年之间,好发生在脊髓、肾脏、肺、肝、皮肤、骨、软组织等组织和器官。损伤一般较难修复,严重的放疗损伤影响病人的生存质量。
放疗的损伤最明显的是造成骨髓抑制,使血小板,白细胞降低,病人会有免疫功能下降,出血倾向。放疗也会影响红细胞系统,造成红细胞寿命缩短以及贫血,但因为红细胞寿命较长,放疗的影响不突出。如果白细胞、血小板降低在正常值以下较多,就需暂停治疗,而暂停治疗会使病人的疗效降低。
放疗还会使病人疲乏无力,倦怠嗜睡,甚至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这些放疗反应降低了病人对放疗的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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